1、完成事业单位对现有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。
2、配合局对支队财务的内审工作。
3、做好对2009年案卷及2010年第一季度案卷整理的归档工作。
4、组织开展对各县(市、区)工程建设监察(稽查)大队的调研及业务指导工作。
5、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。立案22件,处罚10起,结案1 件,发出告知书2 份,督办通知书1份,并有5个项目经督办完善了手续。
6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“迎世博”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。